我想拾起过去的碎片,却找不到门

z 2023.01.15

生活总是那么忙碌,人们常常会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浑浑噩噩,所经历的事情变得时而模糊,时而清晰。然而,在岁月的匆匆中,总会有惊雷,唤起你那些不尘封却似乎已远去的回忆。人,为什么会有记忆?有时是财富,有时是阴影。


不幸的留恋,留恋那些逝去的老友,留恋我们共同度过的时光。


我好想你,好想你那娇生惯养的笑声和责骂声,好想你那曾经给过我关怀的温柔的手。


亲爱的爷爷奶奶,不知道你们会不会冷,有没有给奶奶买新衣服,有没有给爷爷买酒!


我想拾起过去的碎片,却找不到门。我一直在摸索和寻找。只有抓住了情感的尾巴,我才能在停下来的时候,在我安静的时候,清楚地看到你善良的皱纹,才能沉醉在你温柔的怀抱里,才能传播我的骄傲。只有不加思索的表露对你的爱,我才能回到孙子的岗位,坚守我的光荣使命!


回忆本身就是一种痛苦,逐渐在心里形成一道伤疤。无数次想把它撕掉,但是那种刻骨铭心的痛让我害怕。我害怕的不是疼痛本身,而是担心。我想知道,在我真的撕掉它之后,我是否还有机会在收回的梦里与你牵手?所以我做不到,只能选择享受,选择矜持,选择这么糟糕的回忆!

她没想到会在那个嘈杂的酒吧里见到他,那个有着一颗清澈明亮的心和透明笑容的男孩。


他有一头长发,一直垂到肩膀,染成了一种她无法形容的颜色。它似乎比桃花心木更黑,比栗子更淡,肆意凌乱,又有些油腻。


他穿了耳洞,有三个耳朵贴在他的右耳上。破旧的金属耳环随着他摇晃的脑袋不停地撞击着,她似乎听到了它们沉闷的叮当声。


他刻意模仿朋克风格,有着白发和破洞的黑蓝色牛仔裤,像旧摩托车一样的黑色皮衣,一些宽大的深棕色毛毛衣服和骷髅挂件。

他只是坐在酒吧左侧的红凳子上,和周围穿着相似的键盘手一起挥舞着双手,肆意扭动着身体,大声呼喊着让大家一起过来。


就这样,他在喧嚣中露出了习惯性的微笑,拨弄着已经成为即兴装饰品的班卓琴,机械的指法发出机械的噪音,此起彼伏。


烟花。那是她一直讨厌的味道。她一直讨厌的酒吧。


她不讨厌酒吧里咆哮的歌手。她也见证了现实如何像一场梦,以及时间如何屈服于宣传。


她知道,当面包不够的时候,不是每个人都能日复一日地享受月光。


她知道,如果生命是纯白的,生命必须给它披上一层保护的烟火,才能生存。


她只是没想到他这么早就拿到了这个保护色。因为在她心目中,他一直是那个干净爽朗,笑容透明的男生。


她仍然记得第一次见到他的情景。清晨,立交桥下的路口,白t恤,白球鞋,浅蓝色牛仔裤,略显大胆,晨风亲吻着他清爽的发丝,薄雾微微遮住了他精致的脸颊。抱着吉他,他用淡然的声音一遍又一遍的对着沧桑的张楚喊着“哦姐姐/带我回家/牵着我的手,我有点困了/哦姐姐/带我回家/牵着我的手,别怕”。《姐姐》这首歌不是用他的经历和理解来解释的,但却是她现场听过的为数不多的动人歌曲之一。她不知道为什么。有一次,唱完了,她问他为什么要唱那首歌。他扬起眉毛,给了她一个略带轻佻的微笑,说,因为我喜欢。


就这么简单。没有成熟的意外,没有矫情的体贴,没有含泪的赘言,一切都只是因为“喜欢”。


就在那时,她注意到了他。简单,绿色,明朗,轻佻。


那时候他才十几岁,因为她一次又一次的见过他。当道路上早班的人群渐渐涌动时,她收起吉他,去对面的小吃店买了早餐,然后走进附近的中学。她相信他会在天发白的时候起来在天桥下演奏,因为她曾经努力早起看他背着吉他来到天桥下,而他每去一次,就已经沉浸在指尖弹奏的音色里,不顾听众和报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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